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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信息

2012年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览会
发布日期:2021-08-19 14:31:56     查看次数:1 
展会日期:2012-10-27 至 2012-10-30 展会范围:全国性展会 行业类别:灯具 - 家居照明 - 办公照明 省份/城市: 展会地址:中国 香港 湾仔博览道1号 展馆名称: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联系人:许可 联系电话:020-82162475 联系传真:020-82162493 联系地址:中国 香港 湾仔博览道1号 邮箱:gd_xuke@163.com

 

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展(2012)4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我国灯具、灯饰及电光源产品的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并推动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公司将继续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2012年10月27日至30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览会Hong Kong International Lighting Fair(Autumn Editio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2年10月27日—30日(星期六至星期二)
【展会地点】中国 香港 湾仔博览道1号
【展馆名称】香港会议展览中心
香港国际灯饰展览会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自1999年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三届,2012年将举办第十四届展会。庞大的买家数量和参展商数量,以及不断创新高的交易量成就了该展在行业内的显赫地位,香港国际灯饰展览会已经成为亚洲最大规模的业内展会,全球排名第二。该展于2009年起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期国际灯饰展览会,为灯饰业买卖双方带来每年两次沟通交流、洽谈合作的机会。
2011年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览会有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2,104家厂商参展,参展面积达到68,533平方米,四天接待了33,319名来自135个国家及地区的买家到场参观,取得了良好的展出效果。
展会举办地——香港作为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其自身及周边辐射地区活跃的生产流通活动,不仅吸引了港商、台商和内地企业组成的庞大展商群,更吸引了来自全球的买家。而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发达的交通运输,缩短了香港和世界的距离,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配套服务,解决了参展企业和展会观众吃住行的后顾之忧。得益于此,该展已经成为国内厂商参与国际竞争的首选展会。
由于众多新老企业连续多年踊跃报名参展,供需矛盾一直未能彻底解决,因此请有意参加该展的单位尽早报名,以便确保摊位和争取较好的摊位位置。特别提醒去年参展过的老客户也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3月24日前报名,否则按照主办方规定,要排队轮候摊位,不再享受老客户优先安排摊位的待遇。我公司作为该展会的中国内地代理,现诚邀贵公司参展。
二、展出内容
2012年该展继续按照产品类别分区,分设八大类产品专区,初步安排具体如下:
1、商业照明
2、家居照明
3、LED及环保照明
4、户外照明
5、灯饰配件及零件
6、灯饰管理,设计及技术
7、贸易服务及刊物
8、名灯荟萃廊
三、相关费用
1、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参展单位
2、摊位费:
标准摊位A:30,350元人民币
配置:9 平方米    3米(宽)×3米(深)×2.5米(高)
• 公司名牌
• 地毯
• 2.5米高白色围板
• 6米木层板 (0.3米深)
• 3米有锁地柜 (0.75米高)      
• 3支长臂射灯
• 3个800瓦特插座
• 1张正方桌,3张黑皮椅
标准摊位B:32,700元人民币
配置:9 平方米     3米(宽)×3米(深)×2.5米(高)
• 公司名牌
• 地毯
• 2.5米高白色围板
• 1个三层陈列平台
• 6米木层板 (0.3米深)
• 4米有锁地柜 (0.75米高)         
• 3支长臂射灯
• 3个800瓦特插座
• 1张正方桌,3张黑皮椅
展览空地:2,920元人民币/平方米
配置:最少租用面积27平方米  只提供地毯,参展商自建摊位
特级摊位:详见附件4《特级摊位配置及设计图》
配置:9 平方米     3米(宽)×3米(深)×3.5米(高)
特级摊位A:35,700元人民币;  特级摊位B:36,120元人民币;   特级摊位C:37,620元人民币
名灯荟萃廊专用特级摊位:42,600元人民币
配置:9 平方米     3米(宽)×3米(深)×3米(高)
• 公司名牌
• 地毯
• 2.5米高白色围板
• 6米木层板 (0.3米深)                  
• 3米有锁地柜 (0.75米高)
• 3支长臂射灯
• 3个800瓦特插座
• 1张正方桌,3张黑皮椅
• 11米天花横梁 (H175 毫米)
3、两面开及三面开摊位附加费:
两面开摊位附加费(包括两面开角摊位及两个通道两面开摊位):摊位总费用的5%;三面开摊位附加费:摊位总费用的7.5%
四、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附件1 《出国参展申请表》和附件2 《Application Form 参加表格》、附件3《免费网上推广资料申报表》,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电邮或传真至我司。
2、请在报展同时将服务费及展位费全额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见“六、银行账户信息” )。汇款时请注明“2012香港秋季灯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服务费将不予退回。由于展位数量有限,请各单位尽早报名,如因报名过晚,摊位已经售完,我司会将展位费全额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1、2中的两份表格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若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而因所有参展人员的签注申请被拒导致无法参展的,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
6、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报名注册费不予退回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7、参展单位应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违法行为(包括涉嫌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需自行解决,与我司无关。
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五、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2012年3月2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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