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China 2007 展览会是唯一由建设部主办的国际建材展览会
建设部的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包括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
C&US,China展正是围绕建设部的以上工作范围举办的大型建材专业性国际展览活动,是建设部系统内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代表建筑建材业发展方向的盛会。
支持及协办单位
奥运会主办城市、潜力巨大的市场
2005年中国涂料产量达298万吨,其中用于建筑上的建筑涂料达到50%以上,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全国美化工程的全面启动,为国外建筑涂料及原材料厂商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在此良好的大环境下,本会特设国际建筑涂料及粘结剂展览会和建筑涂料市场国际研讨会。
氟碳涂料)、涂装设备
参展费用
室内场地:
A类 1号、2号厅(国际厅内部分国内展位)
1号厅展位:80000元/展位(光地80平方米)
2 号 厅:周边标摊: 8800元/展位(3X3平方米)
固定展位:40000元/展位(光地6X7平方米)
中央区域展位:1000元/平方米
(光地54平方米起租)
B类 3号——12号厅
标准展位: 7800元/展位(3X3平方米)
光 地: 780元/平方米
[1.如需要地毯、射灯、电源及洽谈桌椅等设施,可另行租赁。
2.自建展位布展施工管理费:12元/平方米·展期,由参展商直接向展馆交纳。]
室外光地:480元/平方米(起租30平方米)。位于北京展览馆前广场,限大型产品。
参展手续
请参展厂商填写“参展申报表”用快件或传真至北京大会组委会的联系单位,并将参展费,通过银行汇出。(到款后开具发票,发票将在开会时发给与会代表,有特殊要求可提前说明)。款到优先安排展位。收到厂商申报后,大会组委会将把“参展手册”寄至参展厂商,请按“手册”要求做好参展前的准备工作。
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方式组织招商
客户渠道
系统组织:通过建设部系统组织所属单位组团。
数 据 库:运用展会数年来积累并整理的大量买家数据,进行重点、专业邀请。
专业协会:与建设部系统及北京市有关的建材行业学会,装饰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
建材市场:与北京重点建材城合作,组织经销商。
在建工程:与国家及北京市建设系统单位合作组织在建工程筹建部门的人员。
奥运工程:邀请2008奥运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奥运指挥部人员。
媒体宣传:
报纸:大会将在中国建设报、中国建材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信报等及海外的香港大公报、明报、信报等三十余家报社联盟合作,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
电视: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有关栏目,将对大会整体及优秀厂商的新产品进行重点推荐与报导。
信息:大会将通过“建设部信息中心”“国家建材工业局信息中心”等有实力的信息机构,以及《香港建筑指南》《A/U建筑与城市》《材库》等中外50余家专业刊物及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网络:大会指定网站
特约指定媒体:
——报 纸:中国建设报(主办本会专刊、专访、专题报导)
——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一台(主办本会专栏、专访、专题报导)
诚邀对象
大会将向全国发放40万张参观券及5万份商务邀请函,诚邀各设计、施工单位、装饰公司、
工程业主、建材营销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商、酒店设备供应商、进出口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政府采购部门。
参 展 申 报 表
◆请填好后寄回或传回 2006北京建展
单位名称 部门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或手机 邮政编码
E-mail/http 传 真
展位 个( )号
费 用
光地 平方米(室内3-12厅,室外)
费 用
会刊
费 用
其他广告
费 用
备注:
注:公司简介及产品简介(限200字,会刊用)
建设部的职能为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包括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
C&US,China展正是围绕建设部的以上工作范围举办的大型建材专业性国际展览活动,是建设部系统内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代表建筑建材业发展方向的盛会。
支持及协办单位
奥运会主办城市、潜力巨大的市场
2005年中国涂料产量达298万吨,其中用于建筑上的建筑涂料达到50%以上,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全国美化工程的全面启动,为国外建筑涂料及原材料厂商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在此良好的大环境下,本会特设国际建筑涂料及粘结剂展览会和建筑涂料市场国际研讨会。
氟碳涂料)、涂装设备
参展费用
室内场地:
A类 1号、2号厅(国际厅内部分国内展位)
1号厅展位:80000元/展位(光地80平方米)
2 号 厅:周边标摊: 8800元/展位(3X3平方米)
固定展位:40000元/展位(光地6X7平方米)
中央区域展位:1000元/平方米
(光地54平方米起租)
B类 3号——12号厅
标准展位: 7800元/展位(3X3平方米)
光 地: 780元/平方米
[1.如需要地毯、射灯、电源及洽谈桌椅等设施,可另行租赁。
2.自建展位布展施工管理费:12元/平方米·展期,由参展商直接向展馆交纳。]
室外光地:480元/平方米(起租30平方米)。位于北京展览馆前广场,限大型产品。
参展手续
请参展厂商填写“参展申报表”用快件或传真至北京大会组委会的联系单位,并将参展费,通过银行汇出。(到款后开具发票,发票将在开会时发给与会代表,有特殊要求可提前说明)。款到优先安排展位。收到厂商申报后,大会组委会将把“参展手册”寄至参展厂商,请按“手册”要求做好参展前的准备工作。
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方式组织招商
客户渠道
系统组织:通过建设部系统组织所属单位组团。
数 据 库:运用展会数年来积累并整理的大量买家数据,进行重点、专业邀请。
专业协会:与建设部系统及北京市有关的建材行业学会,装饰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
建材市场:与北京重点建材城合作,组织经销商。
在建工程:与国家及北京市建设系统单位合作组织在建工程筹建部门的人员。
奥运工程:邀请2008奥运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奥运指挥部人员。
媒体宣传:
报纸:大会将在中国建设报、中国建材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信报等及海外的香港大公报、明报、信报等三十余家报社联盟合作,并在报纸上刊登广告。
电视: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有线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有关栏目,将对大会整体及优秀厂商的新产品进行重点推荐与报导。
信息:大会将通过“建设部信息中心”“国家建材工业局信息中心”等有实力的信息机构,以及《香港建筑指南》《A/U建筑与城市》《材库》等中外50余家专业刊物及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网络:大会指定网站
特约指定媒体:
——报 纸:中国建设报(主办本会专刊、专访、专题报导)
——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一台(主办本会专栏、专访、专题报导)
诚邀对象
大会将向全国发放40万张参观券及5万份商务邀请函,诚邀各设计、施工单位、装饰公司、
工程业主、建材营销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商、酒店设备供应商、进出口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政府采购部门。
参 展 申 报 表
◆请填好后寄回或传回 2006北京建展
单位名称 部门负责人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或手机 邮政编码
E-mail/http 传 真
展位 个( )号
费 用
光地 平方米(室内3-12厅,室外)
费 用
会刊
费 用
其他广告
费 用
备注:
注:公司简介及产品简介(限200字,会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