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展览范围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展。贵单位如报名参展,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
后传真或邮寄至主办单位;
2、申请展位7日内将参展费用或50%预付款电汇或交至主办单位,余款于2008年3月30日前付清;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费用;
4、参展商在汇出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主办单位;
5、主办单位在收到各项费用后,将于2008年4月15日前寄《参展手册》给参展企业。
1、家具展区:卧室家具、现代家具、办公家具、古典家具、客厅家具、软体家具、红木家具、酒店家具、厨卫家具、休闲家具、教育家具、椅业、厨柜、儿童家具、实木家具、钢制家具、玻璃家具、藤制家具、竹制家具等;
2、原辅材料展区:家具五金配件、油漆涂料、胶粘剂、沙发布、皮革、原木、板材、饰面材料等;
3、木工机械、刀具等。